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0-09-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0年9月9日,梁桐灿先生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公司股份375,242,7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8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含本次)为26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
一、 公司股份质押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股东梁桐灿先生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梁桐灿 |
否 |
40,000,000 |
是,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
否 |
2020年9月8日 |
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
10.66 |
2.12 |
用于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
37,000,000 |
2020年9月8日 |
9.86 |
1.96 |
用于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
||||||
合计 |
77,000,000 |
- |
- |
- |
- |
- |
20.52 |
4.08 |
- |
注:(1)梁桐灿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上述质押登记未设具体期限,解除质押由质权人申请办理,主债务融资期限为2020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2日。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 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 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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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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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桐灿 |
375,242,779 |
19.87 |
183,000,000 |
260,000,000 |
69.29 |
13.77 |
150,000,000 |
0 |
65,824,827 |
0 |
二、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梁桐灿先生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梁桐灿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为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宏陶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主体”)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融资主体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主体生产经营所得及自筹资金等。梁桐灿先生及上述融资主体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数量及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上述融资主体及梁桐灿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2、截至公告披露日,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第一大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梁桐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了一位董事候选人,除此之外,公司与梁桐灿先生在产权、资产、人员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董事会构成产生影响,不会影响梁桐灿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业务等方面的往来,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梁桐灿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